甬农复〔2018〕15号
宁波市农业实验场: 你场报来的《关于报请审批宁波市农业实验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市农场〔2018〕6号)收悉。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同意上报方案中明确的车辆保留类别和数量(具体见附件1)、据实报销标准、节支率控制水平(具体见附件2)以及司勤人员安置计划、取消车辆处置、社会化保障改革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改革后公务出行管理与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严格落实中央车改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扎实抓好方案实施工作,确保守规矩、不走样,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按期完成车改各项任务。 三、严守节支率控制线要求,加强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无车辆封存停驶审批,按车改方案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据实报销规定。 四、加强保留经营和业务用车使用和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的管理,切实保障好一线岗位生产经营业务用车需求。对保留车辆要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健全车辆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做到管车用车公开透明。保留车辆的标识化、信息化工作按照车改部门要求抓好落实。 五、严格遵守车改各项纪律要求。要认真落实“六个不得、八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公车、公费一律不得用于上下班接送。要严格规范保留车辆的使用范围,不得超越规定用途。要牢牢坚持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并做好相应的公务交通费用保障,严格执行据实报销原则,避免限额报销的福利化倾向。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好车改工作。对于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报告。
附件: 甬农复15号附件1-2.docx 1.宁波市农业实验场保留车辆核定表 2.宁波市农业实验场节支率审核表
365体育在线365.tv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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