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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现代种业发展专题报告
?发布日期:2018-05-28 ? 来源: 宁波市种子管理站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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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为国本,种铸基石”。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种业也是农业发展的内因和决定性因素。2017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种业发展,把种业作为推动我市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创新育种机制、加强基地建设、着力提升产业效益、切实提高供种保障能力、种业品牌效应逐步凸显,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均取得了新成效,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自主创新育种成效显著

2017年,宁波市种子有限公司杂交水稻育种团队在籼粳亚种间杂种优势利用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2个甬优水稻新品种18项次通过省级以上审定(引种),有7个新品种为首次通过审定。其中甬优7850通过国家审定,甬优7860、甬优7861通过浙江省单季稻审定,甬优5550通过浙江省单季杂交籼稻审定,甬优7850、甬优1540、甬优8050通过浙江省连晚审定,甬优4543、甬优1662通过江苏省审定,甬优5552和甬优5号通过福建省审定,甬优4550通过安徽省审定,甬优4953通过湖北省审定。甬优2640被农业部确认为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是甬优系列第5个超级稻品种。至此,公司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组合46个,不育系26个。

宁波微萌种业有限公司新育成并通过浙江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品种3个,2个品种通过专家组现场考察;24个瓜菜新品种申请农业部新品种保护,18个品种初审合格;13个品种申请品种登记,1个品种已经完成登记。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20个,申报发明专利7项。以生物分子设计育种博士为核心、涵盖分子生物技术和常规育种技术的创新团队已初步成型。宁波丰登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农科院蔬菜所)瓜菜育种研究团队“甬砧”系列瓜类嫁接砧木、“甬甜”系列甜瓜、“甬榨”系列榨菜已逐步成为宁波市、浙江省和国内部分产区的主栽品种。2017年自主育成并通过省审(认)定的有“甬包芥2号”,另有6个瓜菜新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畜禽育种方面,在由宁波市巨高兔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为主分别培育的“浙系长毛兔”、“振宁黄鸡配套系”,通过国家遗传资源委员会和农业部国家级畜禽新品种认定,这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长毛兔新品种和我省第一个家禽新品种;由宁波市镇海江南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等培育的“绍鸭镇海青壳系”通过浙江省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录入国家品种资源库的基础上,由奉化区奥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培育的“奉化水鸭”(蛋肉兼用型野鸭)已通过浙江省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委员会专家组现场审定。

(二)经营销售规模不断扩大

2017年,宁波市种子有限公司全年种子销售额达到1.628亿元,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种子销售量达270.8万公斤,比上年增33万公斤,销售额再创历史最高记录。推广种植区域已涵盖浙、苏、沪、皖、鄂、湘、赣、闽、桂、粤等10省市。甬优9号、甬优15、甬优17、甬优538、甬优1540列入浙江省晚稻主导品种。甬优系列组合推广应用面积突破545万亩,其中浙江省内333万亩,省外215万亩,增产稻谷4.5亿公斤以上,增创社会经济效益达13亿元。微萌种业2017年销售收入超过7700万元,其中自主选育品种占总销售额的80%,已成为全省最大的瓜菜种业企业。丰登种业“甬砧”系列砧木种子除供应浙江市场外,还成为安徽、河南、江苏、山东4个省份的主栽品种。脆肉型小哈密瓜“甬甜”系列目前占我省脆肉型甜瓜种植面积的20%左右,并远销北京、海南、新疆等地。

尽管受家禽H7N9疫情的影响和“五水共治”等环境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市家禽业包括种业均有一定程度的萎缩,但以浙东白鹅等品种为主的种禽产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据统计。全市现有种畜禽场41家,其中家禽祖代场6家、父母代场23家。种禽已辐射至江西、海南 安徽、江苏、上海等省份,2017年年供种能力达到3500万只,年产值达到3.8亿元。以“四明土蜂”等种蜂产业为主的全产业键初步形成。目前全市拥有一定规模的蜂产品企业10家,其中出口型企业2家,省龙头企业2家,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家,年营业总额超过3亿元。如作为出口型为主的宁波金腾蜂业有限公司,2017年共生产出口蜂蜜4100吨、蜂花粉1300吨,产值1.6亿元,成为国内蜂花粉加工出口的龙头老大。

(三)生产加工能力快速提升

我市粮食作物种子生产能力较强,共建立了18个稳定的专业化种子生产基地。在余姚建立了杂交水稻亲本原种繁育基地,在宁海、奉化、象山、鄞州、绍兴建立了6个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在宁海、奉化、余姚、慈溪、鄞州建立5个常规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在宁海、余姚建立了2个大小麦种子繁育基地,在海南、新疆、甘肃等地建立6个瓜菜种子生产基地。2017年全市建立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2.3万亩,生产收购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种子245万公斤;建立大小麦种子繁育基地1200 亩,收购种子34 万公斤;建立常规水稻种子繁育基地3366亩,收购种子101万公斤;建立瓜菜种子繁育生产基地 6230亩,收购种子30 万公斤;草籽种生产能力也较强,现在奉化、鄞州一带已建设稳定基地5000亩,年生产草籽种30万公斤。

新建成宁海杂交稻种子生产及加工中心加工车间1800平方米,仓库1000平方米,检验用房600平方米以及晒场30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年增加工能力达250万公斤。该中心的投入使用将进一步巩固我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同时通过加工、检测车间及仓储用房的建设,相应检测、加工设备的配置以及先进技术的引入,实现杂交水稻良种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专业化,达到制种高产高效的目的,有效提高优质良种的品质和产量。这些稳定的种子繁育生产基地和加工中心的建立,有效保证全市种子市场充足供应,积极留存救灾备荒种子和市场风险储备。也为积极开拓市外、省外的目标市场提供了坚实基础。

(四)监管服务能力逐步增强

一是种子管理工作继续得到加强。目前各区县(市)基本成立了种子管理站,全市拥有种子管理干部125名,其中高级职称26名、中级职称59名。通过开展种子市场执法活动,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不定期进行各层级种子质量抽检,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使整个种子市场竞争公平有序,确保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同时加大新品种展示示范力度,使优良品种得到快速推广。二是动态监测全市种子安全。全年不定期对各区县(市)早晚稻、蔬菜等主要农作物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的种子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样,共抽取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和瓜菜等非主要农作物样品73个。经专业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样品为68个,合格率为93.1%。继续做好转基因种子抽检工作,重点检测本市生产的常规水稻当家品种、杂交水稻种子,同时对种子市场的部分玉米、大豆、小麦等作物品种共15个作转基因检测,均未检出转基因成份。三是加大新品种的引试力度加强筛选压力。在广泛引种的基础上筛选出适合本市种植推广的新品种。从国内外引进农作物新品种,安排早晚稻、小麦、油菜、蔬菜瓜果等新品种展示示范平台,建立市级以及各区县(市)的水稻新品种示范方。四是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逐步深入。今年,农业部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我市宁海、奉化、象山、余姚、慈溪列入首批普查县。《宁波市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圃与新品种引进展示中心》项目顺利开工。该项目建成后,通过异地保存的方法,预期每年收集保护宁波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材料100 份,包括西瓜、甜瓜、叶菜、茄果类、水生植物以及水稻等。五是确保种子供需用种安全。开展全市春播、夏播、冬播等各季节主要作物种子供需情况统计分析,掌握各地种子的品种、质量、数量情况,指导经营单位做好种子质量监控和数量余缺调剂等应对工作。扎实做好全市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的分解落实工作,并开展农作物储备种子专项检查。全市落实储备种子财政补助资金200多万元,全面完成90万公斤的储备任务。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备荒储备种子动用工作,确保全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现代种业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同时存在不少困难和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子企业大多数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

我市种子企业和网点众多,现有种子经营单位(个人)487家,但规模普遍较小。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只有市种子有限公司1家,全市拥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持证企业只有7家。而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点占97.4%,这些企业既没有品种研发能力,又没有自主品牌,主要靠代销、经销人家的种子维持生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可能有大的发展。

(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偏弱,科研投入不足   

由于我市以育种为主要业务的科研单位少,产学研结合基础薄弱,育种人才严重不足,由此带来农作物育种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滞后,品种创新缺乏动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少。目前除市种子有限公司育成的甬优系列杂交稻和微萌公司育成的西瓜、青菜等品种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外,在其他作物上育成的品种不多,竞争优势不明显,尤其是玉米、大豆等作物,生产上所应用的品种几乎全部被外地品种占领。

(三)政府扶持力度有待加大,监管能力还需加强

市政府于2013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单位在具体的政策扶持目标、资金扶持方式、部门职责分工及补助标准等方面始终存在分歧,造成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一直未能够出台,除2014年安排部分中央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外,其他未予落实。环境和土地制约的瓶颈问题也越发凸显。我市土地资源紧张,留给畜牧业发展的空间本就有限,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环境保护的双倒逼,禁、限养区范围扩大,种畜禽场被拆迁关闭压力增大。特别是已投资7000余万元,设施设备国内一流,我市唯一的原种猪场宁波福宁种猪有限公司目前已关停,刚建立的宁波市优质种猪育种开发平台将陷入困境。各地种子管理力量不平衡,管理体系不健全,种子管理技术支撑不强,工作经费不足,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在新品种展示示范,种质资源保护和依法管理上存在基础设施欠缺及创新利用工作薄弱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方面的问题。

三、进一步发展我市现代种业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宁波市种业发展要按照供给侧改革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发展高效生态和特色精品农业、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大各方面支持力度,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推动我市种业快速发展。

(一)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

一是培育创新型领军种业企业。引导创新型领军种业企业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加快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聚,支持其建设或与国内外名校院所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主动融入国家重大创新战略布局,研制具有重大影响的农作物品种。落实市委2017年3号文件,深化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推进市种子有限公司改制上市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商业化育种,鼓励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打造一批现代种业集团。二是扶持科技型小微种业企业。发挥民间投资基金的作用,引导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入库企业成长性、研发活动等因素给予培育奖励。三是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放宽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赋予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合理合法使用、处置科技成果及享受收益分配的权利。鼓励企事业单位以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形式对科技人员进行奖励等。四是科技人员扶持。鼓励并支持种业企业引进的创新团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3315计划”,对入选的高端团队和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资助。鼓励科研机构人才合理流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也可带着项目、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对甬政发〔2013〕77号文件中提到的“凡进入种业企业从事育种工作或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194号中规定的扶持政策,且扶持人数不受限制”该项政策能够长期执行下去。

(二)落实资金项目与金融政策支持

一是现代种业资金建设项目。公益性的种业发展设施建设、种质资源库建设、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种子质量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等项目,由市财政全额扶持。对于种业企业建设种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以及与种业发展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二是科技金融支持。支持种业科技型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对种业科技型企业完成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证券公司签订推荐挂牌协议的给予相应补贴。三是农业保险与信贷支持。运用政策性农业保险方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制种生产领域的保险服务,增强种业风险保障能力;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引导种业企业、科研机构等经营主体做强做大。五是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符合条件的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力求在土地政策上有所突破

一是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对研发型种业企业、种业科研机构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支持保障解决。每年各区农业主管部门汇总种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至市农业局,由各区政府根据市农业局提出的种业重点项目所需建设用地需求,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力争出台保障畜牧业用地的地方性法规,确保规划落地,对已关停和新建的种畜禽场,在宜养区内优先落实畜牧业用地;在新围垦的滩涂农业用地内,按照土地承载能力必须配套相适应的畜牧业用地。在现代农业“一圈两区”内,根据种植业主所流转的土地面积,落实相匹配的畜禽生产用地。二是设施与生产农业用地。按照国家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有关规定,育种育苗、工厂化作物栽培所需的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加强制种基地的土地稳定保障。探索制种用地保护红线划定制度,建立健全制种土地产权和用途管理制度,在明晰的产权框架下,科学界定制种基地生产用地的各项功能,通过建立用途管理制度,保障制种用地的合理用途,处理好土地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积极推进制种区域土地流转,一方面制定出更优惠的制种土地流转补贴政策,鼓励农户流转土地;另一方面通过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种子企业,推动土地向合作社、种子企业流转,促进制种基地规模化和机械化。

(四)加强行业监督与管理服务

依法强化规范市、县两级种业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种业管理队伍建设,开展种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快建立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现代种业管理体系。要在企业准入方面严审核、严把关、严清理。市、县、乡(镇、街道)要大力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场建设,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鉴定新品种在本地区的适应性,对新品种在推广前进行把关,有效降低新品种推广风险,充分展示新品种优良品性,为确定本地区主导品种提供依据。依托科研院所,加强对现存及新收集的种质资源进行系统整理分类、保存和性状鉴定。加强优势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建设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加强种质基因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宁波市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圃与新品种引进展示中心,并加大人才和经费投入,保证我市传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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