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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总站12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2018年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处室: 市农机总站综合处 ?发布日期:2018-01-03 ? 来源: 市农机总站综合处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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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2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对2017年度我市农业“机器换人”三个示范县(余姚、慈溪、鄞州)创建的市级初评,协调做好省局来我市开展“机器换人”示范县创建验收有关工作,完成9个示范乡镇(园区)和25个示范基地的创建验收认定工作。在省农业“机器换人”现场会上做典型发言。(2)开展秋收冬种农机作业服务管理,及时上报相关农机化数据。完成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情况总结材料,统计上报相关数据。(3)发放2017年度余姚、慈溪、鄞州农机维修职业资格证书。(4)草拟《宁波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8-2020)(征求意见稿)》、《新型农机试验与推广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及《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及农机科技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特色产业农机装备需求调研。(5)编写《宁波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并报送农机化司。开展第三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检查并进行通报。(6)组织各区县(市)开展2017年度农机化管理统计年报上报准备工作。按照省局要求,上报农机化主要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上报农机化司大事记、重要文件、工作总结等材料。(7)与市财政局协商做好《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资金批复工作。完成《宁波市智慧农业数据服务与监控平台》报批稿,并报市发改委审批。(8)完成省农业厅对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自查报告及考核台帐准备工作; 协助做好市安委办对我局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完成对区县(市)2017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和公安驻农机警务室考核目标工作。(9)做好市本级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象山县创建示范县迎验工作。完成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做好元旦节前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10)做好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实行“全城通办”的准备工作。

    二、1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开展对区县(市)农机部门农机化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对我站目标任务考核有关工作。(2)跟进做好我市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基地的创建材料上报工作,并调研2018年“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工作。(3)检查各区县(市)2017年度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及资料整理归档情况,并对2018年度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研。(4)督促各区县(市)农机部门加强对各类农机设备的维护检修保养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5)做好2017年度农机化管理统计年报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各区县(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年度自评工作。(6)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应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县(市)开展农用植保无人飞机统计工作,并向农机化司上报《2017年度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应用情况调查数据表》。(7)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工作。完成编写《宁波市智慧农业管理决策支持平台》实施方案,并报市发改委审批立项。(8)完成全市2017年度农机事故分析,将各市县(区)政府的农机事故死亡人数考核指标控制情况上报市安委办对,通报全市2017年度农机事故情况。(9)召开全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安全监管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做好2017年度农机监理年报有关工作。配合市农险办做好农机保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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